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在毕业前和用人单位之间达成的就业意向书。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后,再把三方协议递交到学校,然后学校会根据三方协议来安排毕业生的档案去向。
(1)与国企、事业、公务员单位签订三方的,档案直接寄送到单位的人事部门;
(2)签约单位是私企且企业在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挂靠的,档案寄到相关的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
(3)申请出国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地;
(4)考研、专升本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到录取学校;
(5)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
(6)办理了延缓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则会被保管在学校,满两年后根据具体情况寄出。
不签三方,档案一般会转回生源地。毕业以后,毕业生需携报到证、身份证回生源地报到、确认档案被顺利接收。因为档案在转递过程中,有丢失或者没有寄达、没被签收的情况。再者,档案被转回生源地,不随本人的话,将来需要用到档案的时候需要回生源地办理各种手续,来回奔波很麻烦。
如果毕业生已经找到了心仪的单位,可以早早签订三方协议。签订三方协议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保障毕业生的就业权益,防止被用人单位转空子。如果还没有找到签约单位,可以找一些人事代理签约,解决网签和档案、报到证等毕业生手续的接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