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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疫情影响,很多人正面临着被裁员,或是主动跳槽的情况。很多劳动者离职后会面临一些档案问题,例如档案扣押、档案查阅等问题,为此不少人和原单位起了冲突。面对这些离职员工与原单位的纠纷,青岛档案管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材料,需要的朋友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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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职面临的档案问题有哪些? 

1.离职单位扣押档案

经常会出现员工离职后单位扣押档案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原劳动部《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条第二项也指出:“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将职工档案转到职工新的接收单位;无接收单位的,应转到职工本人户口所在地。”所以不管劳动者以何种方式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都有义务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

2.个人不能随意查阅自己档案

很多人会认为,自己的档案在公司保管,自己应该可以随意翻阅,能随意进行查阅,其实是错误的。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四)项则已分别规定:“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即有权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主体只能是单位,任何个人不论基于什么原因、什么理由、什么目的均没有查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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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案被单位扣留怎么办?

经常会有人遇到单位扣留档案的情况,那这时该怎么办?

一般员工被扣留档案的原因无外乎有两种,一种是因为员工个人犯错,给单位造成损失,想逃避损失选择辞职,单位为了滞留员工会扣押其个人档案;另一种是因为单位想要该员工留下,但与其交谈不顺,为了留住他变相扣押档案。

以上无论哪种,都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在《劳动合同法》第84条中规定,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虽然有的员工涉嫌违约情况,但公司无权扣留你的档案。公司为员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三、档案调转要及时,过期怎么办?

当发生工作变动或毕业后档案转移等情况时,大部分情况下我们需要先办理调档函,然后才可以调动档案,这是档案调动必不可少的一道手续,但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调档函是有时间期限的,甚至过期了还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收到调档函后,需注意,开具后当事人需在30天内到原档案存放地递交调档函,申请档案的调出,基本大多数地区调档函有效期为30天,一定要在调档期限内将档案问题解决。

如果人才市场不愿意接受私自拆封的档案,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档案服务机构,可以帮助你审核并密封档案,再协助存放到人才中心。毕竟档案拆封后再证实其中材料的真实性流程比较繁琐。

有的人表示自己现在并没有用上档案的地方,拆开了也没关系。可千万别抱有这样的侥幸心理,现在觉得没关系,以后会有大麻烦,等到你退休要审核档案时,就知道档案的重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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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档案管家小编提醒大家最后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生活中如果你也遇到了和档案相关的难题,可以去后台大声呼救,找档管家帮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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